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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新政尘埃落定,温和变革取得胜利

时间:2016-04-21

10日下午,交通部对外发布了网约车管理办法,并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重点规定了将专车纳入出租车管理体系、私家车必须取得许可才可进行运营、不鼓励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共享等。

毫无疑问,这将会对大量专车软件的运营模式带来相应的变化。有分析人士认为,专车新政的出台意味着,专车被“招安”,这是各自妥协之下的两败俱伤。然而在笔者看来,这是野蛮生长后的尘埃落定,虽然约租车平台会受到一定的冲击,但从长远来看,这是滴滴快的一直以来的“温和变革”观念的胜利。

尘埃落定:专车新政浮出水面

10日下午,交通部终于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两大文件中的精神,笔者将其简要概括为以下四个要点:

1、专车需变更性质

《意见》中首次提出我国的出租车业态新增一类网络预约出租车,其与传统巡游出租车共同纳入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车管理体系。

根据文件要求,私家车被禁止接入平台进行客运服务。合法的互联网出租车运营平台只能接入获得出租车运营资质的车辆,司机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由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类别为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办法》第三章约定了网络预约出租车车辆和驾驶人的准入条件。在车辆方面,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营的车辆必须是登记为预约出租汽车的出租客运车辆。也就是说,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也没有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出租车运营备案的车辆,都不能从事网络预约运营。

这与笔者此前根据“上海模式”所解读的车辆性质不必变更有所出入。

2、价格由政府指导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运营商要合理确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并实行明码标价。

对于此前互联网预约车平台相继推出的打折优惠或者现金补贴等情况,《办法》中提到,运营企业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有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如果运营企业要实行市场奖励、促销等行为,需提前10天将奖励、促销等方案向社会公告。

3、单平台提供服务

一辆车同时注册滴滴和Uber提供运营服务,未来拟不被允许。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这意味着,一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只能在一个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此前一辆车注册多个网络平台的情况,拟被禁止。

4、巡游揽活被禁止

根据交通运输部对巡游出租车和预约出租车的定义,预约出租车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电话预约出租汽车等形式,具有预约出租汽车专用标识,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办法》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的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办法》对网络预约出租车违规上路巡游揽活也给出严厉的处罚规定,专车司机巡游揽客的,将受到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多方得利:一场全社会的共赢

此次新政可谓是一场全社会的共赢,无论是对滴滴快的这样的约租车平台、普通乘客还是出租车司机而言,都可谓是多方得利。

对于以滴滴快的等为代表的互联网约租车公司而言,作为互联网+时代最成功的创新代表,不仅切实有效缓解了城市出行难的问题,更是通过拼车、顺风车等模式调动了大量闲置和未充分利用的小汽车资源,节约了稀缺的道路资源,创造了重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这种创新在某种程度上实际上与当前法律法规相违背。然而专车新政出台无疑是对滴滴快的这一创新行为的鼓励,未来像这样的创新模式和管理模式也会越来越多。

对于普通居民而言,种种规范一方面保证了出行需求,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出行安全。专车新政对乘客和司机双方的安全保障都采取了明确措施。专车平台都将统一购买营运性的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第三方承运人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这对于乘客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

对于出租车司机而言,在经历长时间的冲击之后,终于和专车之间实现了“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未来两者互为补充互不冲突,出租车司机的收益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得到保障。

并非噩耗:温和变革取得胜利

有分析人士在专车新政出台之时分析称,专车已被“招安”,这是各自妥协之下的两败俱伤,专车从此会走向下坡路。然而在笔者看来,监管是大势所趋,野蛮成长对各方无益,唯有在监管的范围内逐渐规范,这才是专车未来的出路。这也正是应证了《对话柳青:相信温和改革》一文中,柳青曾经说过的这样一段话:

“我们现在在思考,怎么让出租车跟快车、专车并存的问题。”柳青说,“其实今天中国各地的政府领导也还是很有前瞻性的,他们在思考的问题是:如何保证一个城市十年、二十年的竞争力?交通就是效率,官员也好、学者也好,他们对技术变革交通的希望特别迫切。在这一点上,滴滴可以一起来做很多事。”

柳青总结道:“我们更相信’温和改革’吧。”

从目前获得牌照、并且得到承认这一事件来看,柳青所说的“温和改革”初步取得了成功。

专车得到监管部门认可,这一事件甚至可以看作是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中的一个范例:

互联网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社会生活中诸多新生事物层出不穷,有时法律法规甚至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节奏。经济生活中的新事物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不合规定,但由于利国利民,监管部门并未一味扼杀,而是在逐渐观察的过程中对其修枝剪叶,进行规范。

这其实与小平当年所说的“摸着石头过河”的思路异曲同工,相信未来像专车这样的事物会越来越多,而专车的创新模式和管理模式或许会成为未来经济生活中的样板。中国社会正是在这样的温和变革中逐渐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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