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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新规的倒退:一纸背离“互联网+”的精神

时间:201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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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路北(微信公众号lubei2014运营者)

节后大事多,今年特别多,专车在国庆节之后也摊上了大事。先是10月8日,上海市交通委正式宣布向滴滴快的颁发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这是国内第一张专车平台的资质许可证书。这一重大事件不仅被央视等各大报道,而且也让广大专车司机一直以来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然而,仅仅两天之后的10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就对外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规)。两份文件将专车简单分类为预约出租车,在允许专车与出租车一样在中国境内合法运营的同时,也给专车戴上了“紧箍咒”。虽然新规尚在征求意见中,但怕是广大专车司机的心又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车辆使用性质的“大坑”

新规第十二条明确指出,“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三)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此前只知岁月不饶人,没想到办法更是不饶人。上海交通委8日办法的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中并未规定专车车辆使用性质需要登记为出租客运,交通部的征求意见稿中却一五一十地做出了这一规定。

这一规定相当于背离了一众专车公司运营专车的初衷,不仅让专车车辆的报废年限变成了8年,而且让共享经济从专车世界中“离家出走”,从此专车不是私家车,开专车的顶多是姓专的出租车司机,而非热爱和拥抱共享经济的私家车主。

滴滴快的等专车平台无一不是基于共享经济模式发展起来,此专车新规无异于断了专车共享经济的根脉,只留了专车的名,却去了专车的实。

专车车主也要“一女不能嫁二夫”?

新规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这意味着,专车车主不能同时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车平台服务,一女不能嫁二夫,接入了滴滴快的,就不能再接其它专车平台的活。此举想想就有点好笑,专车本身是一种利民服务,方便的是人民大众,利用的是车主的自由时间。在车主的自由时间范围内,车主却不能同时安装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专车平台的APP,实在有些说不过去。车主有同时选择使用滴滴快的或者其它专车平台的权利,而这个权利正被新规阉割。

在滴滴快的合并之前,国内各地的出租车司机大多都是同时使用滴滴和快的两个APP,哪个有活儿接哪个的活儿,彼此之间由于车主和车辆不可能分身而有序并存使用。

不知专车司机为何不能同时使用两个或以上专车软件,难道专车司机是待嫁的女人,要受婚姻法的约束?

一纸背离“互联网+”精神的新规

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的“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是竞争高地”的部分提到:“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国家已设立400亿元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要整合筹措更多资金,为产业创新加油助力。”

随着“互联网+写进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产业一齐掀起了一场响应政府号召的“互联网+热潮。具体到产业创新上,“互联网+精神是指用理念和行动上的创新去实施和推动“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的深入融合,进而利用先进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创造新的发展生态。

公众出行作为民生重点工程之一,在响应“互联网+”精神号召上可谓排头兵,从“互联网+出租车”到“互联网+专车”,无一不是对“互联网+精神的实践,滴滴快的们在方便公众出行的同时,也推动传统产业的创新和进步,被视为“互联网+最切实和最有效的落地形式。

此次专车新规的对外公布,将专车赖以生存的共享经济根基“拔”了出去,将私家车主从专车队伍中“赶”了出去,为专车戴上了“紧箍咒”。此举无异于遏制了专车的发展前景,是对互联网+精神的一种违背,是硬生生地将专车的“互联网+”变成了“互联网-”。滴滴快的等专车平台被打压也势必寒了广大创业者的心。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余额宝的横空出世,曾一度让银行觉得不可控,也有人怀疑二维码支付存在安全隐患,有些银行甚至限制、减少、管控用户向余额宝的转入额度。然而,随着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研究越来越透彻,银联对二维码支付标准的出台,互联网金融不仅没有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反而朝着积极创新的方向快速有序发展,也得到了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和鼓励。

在新规出台之前,就有诸多传言表示专车就被严格管制,只是没有想到会是今天的釜底抽薪。比如,发票是要当场即开还是沿用目前专车平台的普遍做法?如果是要做到当场即开,则意味着专车车辆必须要有安装统一的计价器。目前专车所采用的网络计价方式,本可以视为移动互联网时代一种创新型计价方式,但若被传统计价器所取代,到底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倒退?是“互联网+”还是“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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